公共場所具有人群高度聚集、流動性強、突發性高、偶然性因素多等特點,隨著經濟社會快速恢復,公共場所人員聚集性活動顯著增多,公共安全領域存在的系統風險和事故問題顯著突出。為深刻汲取相關事故經驗教訓,承德市制定印發《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責任清單》《貫徹落實〈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〉任務分工方案》,進一步明確等公安、應急、消防、住建、城管、文旅、文物、商務、教育、衛健等21個職能部門對相關公共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職責,督促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,細化工作任務,發揮好網格化監管作用,落實好、履行好監管責任,監督企業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任責任,堅持“誰的場地誰負責”“誰舉辦誰負責”的原則,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建立全員責任清單,科學制定應急預案,組織應急救援演練,強化監控設施和應急力量,加強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,堅決確保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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